发布日期:2012年6月26日 点击率:次
“镜”绝毒品——市民创意摄影大赛
作品征集通知
为不断深化全民禁毒、拒毒和防毒意识,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氛围,大力推进群众性禁毒公益实践活动,我们将组织开展“镜”绝毒品——市民创意摄影大赛(以下简称“禁毒创意摄影大赛”),动员广大市民通过禁毒创意摄影这一形式参与禁毒宣传活动,并把评出的优秀禁毒创意摄影作品通过网络展示加以推广辐射,以扩大宣传效应。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单位
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
二、主办单位
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
二、主办单位
上海市禁毒科普教育馆
上海市静安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
上海市闸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
三、协办单位
东方社区信息苑
四、参赛对象
本市市民
五、作品要求
1、内容
五、作品要求
1、内容
“禁毒创意摄影大赛”是面向本市各区(县)的街镇、社区广大市民以及广大青少年学生组织开展的禁毒宣传活动,本次大赛以“依法禁毒,构建和谐”为主题,作者可围绕禁毒预防、禁毒执法、禁吸戒毒工作,反映社会禁毒、学校禁毒、家庭禁毒等与禁毒有关的内容进行摄影作品的创作。参赛作品需体现识毒防毒拒毒的针对性、教育性、科普性和实效性,所有作品内容都必须符合正面教育的要求、必须为原创。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2、规格
参赛作品彩色、黑白均可,每幅作品的分辨率不低于1280*960像素。
3、其它事项
(1)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面用楷书注明姓名、标题、说明(不超过50字),每位作者最多限投2件禁毒创意摄影照片作品。并提供相应的作品电子稿件。
(2)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、肖像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(3)参赛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并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,不另付稿酬。
六、评选原则
作品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的形式,由主办方邀请禁毒、摄影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,最终结果将在上海市禁毒科普教育馆网站公布(www.shjdg.org)。
七、奖励办法
获奖作品分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,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八、比赛程序
1、2012年6月26日起,参赛者需先至上海市禁毒科普教育馆网站
(www.shjdg.org)下载参赛报名表,填写完整后,随参赛作品一起寄送,无报名表的作品不予评选。
2、寄送作品时限:2012年10月25日前
3、作品评奖时间:2012年10月至12月
4、参赛作品一律不退,未获奖作品不另发通知。
九、作品寄送地址
上海市汉中路188号(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)中四楼
上海市禁毒科普教育馆办公室
邮编:200070
邮资自付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市民禁毒创意摄影大赛”字样。
电子稿发送邮箱:shjdjyg@126.com
十、联系人及电话:
电话:63532761,63535988转3832
联系人: 邓老师、王老师、周老师
示范作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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