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!这种“添加剂”有“毒”!
发布日期:2024年3月30日 12:14:36 点击率:次
近日,深圳邮局海关在一票转运货物中查获大麻油15825.9克。
日前,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,一票申报为“添加剂”的包裹机检图像可疑,随即对其开箱查验。经查发现,该票包裹内有用气泡膜和油纸包裹的玻璃瓶10瓶,内有黄色油状膏体,重15825.9克。经试剂检测,上述膏体呈大麻阳性反应。
大麻被列入《麻醉药品品种目录(2013年版)》中,属于我国管制的毒品,长期食用容易成瘾,并对人体神经系统、消化系统等造成伤害。根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,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。
相关法律法规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47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属刑事犯罪,要追究刑事责任,最高可被判处死刑。
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五年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:
(1)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;
(2)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;
(3)武装掩护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;
(4)以暴力抗拒检查、拘留、逮捕,情节严重的;
(5)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。
对多次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的,未经处理的,毒品数量累计计算。
总有不法分子
想要钻法律空子
但毒品“红线”不能碰
涉毒犯罪必严惩
拒绝毒品 从我做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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